|
新闻中心
NEWS
|
安徽东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食品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11-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安徽希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安徽东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安徽东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食品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安徽东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食品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法律法规政策现将报告内容予以公示,详细请看附件,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将意见反馈至王总,联系电话:13305609954。验收报告.pdf、验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