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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弘化工有限公司UFC(脲醛预缩液)、甲缩醛、多聚甲醛等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24-0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要求,现将《安徽和弘化工有限公司UFC(脲醛预缩液)、甲缩醛、多聚甲醛等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6日(20个工作日),如对《安徽和弘化工有限公司UFC(脲醛预缩液)、甲缩醛、多聚甲醛等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耀东/17610819389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戴方方/13093639112 |